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为更好更快地发展经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4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二)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三)分级负责原则。市、乡(镇)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2危险目标的确定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不含烟花爆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七大类。各类中具体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3年第1号公告)为准。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主要有泄漏、火灾(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及其它。
(三)发生事故主要原因和处置措施:事故主要原因一般分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我市危险化学品种类:根据调查,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乙炔、乙醇、电石等。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饭店、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
(五)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9家,从业人员330余人。其中:生产单位3家,储存单位1家,经营单位5家。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经济局、市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交通局、民政局、劳动局、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市委宣传部、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启动本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在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2、市安监局:负责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调用专家进入事故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实施现场救援;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4、市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方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处置;负责事故后洗消工作;组织参加伤亡人员搜救。
5、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管制方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方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9、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方案;负责监测、确定事故现场污染物,分析环境污染程度;负责划定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区域等级,发布警戒公告,提出控制措施,进行适时监测;负责指导事故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清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修复方案;负责发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信息;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方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制定救灾物资保障方案,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12、市经济局、市发改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工作。
13、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储备金的启用。
(三)设立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救援办),其职责是: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和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执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指导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承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本预案启动后,负责通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送事故抢险救援情况的督查专报。
(四)本预案启动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