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各自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1、甲方将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工程的具体要求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2、乙方进场时,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缴纳保证金。配备兼职安全员,明确安全生产内容,监督班组实施,陪同甲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4、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使用、保管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所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并配合甲方对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
6、乙方必须合理安排进场材料的堆放,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并应佩戴工具袋,以免工具掉落伤人。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施工。
8、脚手架搭设时的地基土质、垫板、扫地杆、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抛撑、连墙件、剪刀撑、扣件力矩、竹笆、安全网、档脚板、钢丝绳、工字钢、预埋件、步距等,以及脚手架的拆除都必须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
9、安排施工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上班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开始搭设时,应第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并高出建筑物上皮高度1.5米。
14、搭、拆脚手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警戒区域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
15、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得存留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清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16、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增派专职人员,开动火证,配备接火斗及监护人,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伤人,严禁无证动火。
17、乙方应以每层为一分段进行自检,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签字挂牌,方可交付使用。
18、遇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大风时,停止高处作业。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19、脚手架应设置接地装置。
20、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故现场。
21、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实施细则:
(1)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2)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罚款50元。
(3)酒后上班者,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4)因不听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罚款500元。
(5)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罚款1000元。
(6)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中,抛扔钢管、扣件、材料等物品,罚款1000元。
(7)脚手架拆除时无警示区域,无警示牌,无专人看管,罚款500元。
严格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否则项目安全科给予取证,直接开具罚单,进行罚款。
23、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结束自行解除。
发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