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金山干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陆连章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诚昊工程脚手架、支模排架拆除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确保拆除项目安全,按期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 工程地点:张泾工业区,诚昊工地。
二、 拆除范围:南、西二幢支模排架约4500m2左右,南北二幢车间楼房外脚手架加二层支模排架约1400m2左右(上述均按实际结算)。
三、 时间从2011年1月22日开工至2011年2月底完成。
四、 价格:南西二幢支模排架按每平方8.50元计算(含管理费),车间外脚手架按每平方6.50元计算(含管理费)。
五、 有关要求: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职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必须戴好安全帽,杜绝盲目蛮干,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在整个拆除过程中,确保安全,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零。
拆下来的钢管等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责任,做到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医药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抢救工作。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1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