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规范施工的精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中国银行办公楼铝塑铝窗安装工作,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作业,并就施工质量与安全对甲方负责。
二、甲方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进场条件。乙方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开始施工即视为认可甲方的前期准备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需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业时须服从甲方对施工时间与作业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业时。
五、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作业性质,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作业时须经银行办公室人员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场所。
六、乙方施工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七、乙方人员需统一安排协同作业,对玻璃、金属制品轻拿轻放,特种设备(射钉枪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现象视情况进行批评、整顿、停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九、乙方对本协议范围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己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负责,赔偿对甲方与他人造成的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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