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进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基本信息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二、甲方职责
严格审查租赁单位营业执照、租赁单位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合格的证明资料、设备产权备案和出厂资料等,并进行进场验收把关。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础下沉、滑坡等原因造成的机械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独立电源,并保证设备在使用期间不得丢失或受到人为破坏。
经协商信号司索工由甲方提供的,甲方必须配备指挥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否则司机有权拒绝作业。设备在运行中因指挥或司索工误操作发生的事故由甲方负责(误操作指挂钩没有挂牢、工具及材料没有捆牢、吊装材料超重等)。如果发生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经协商由甲方提供设备司机的,甲方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日常设备检查,形成交接班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疲劳作业。因甲方提供的司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6、负责对其提供的司机或信号司索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7、对于不安全的作业面,甲方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必须在足够的照明条件施工。
8、甲方必须提供一定的时间,以供乙方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9、甲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记录资料。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甲方必须按相关规定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 乙方职责
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需安装附着的由乙方提供原厂附着,保证各部件齐全有效。
提供的设备经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产权备案证明资料及出厂资料复印件。
经协商由乙方提供设备司机的,乙方负责配备 名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日常设备检查,形成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禁止疲劳作业。
4、经协商信号司索工由乙方提供的,乙方必须配备指挥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设备在运行中因指挥或司索工误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误操作指挂钩没有挂牢、工具及材料没有捆牢、吊装材料超重等)。如果发生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5、负责对其提供的司机或信号司索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6、严格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经项目监理签字后,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按照怀化市质安监站要求,每月上报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资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严禁“带病”作业。
7、因设备机械故障和乙方提供的司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
1、以上职责划分作为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他未尽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单位应服从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租赁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租赁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双方都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租赁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