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大程度的消除火险隐患,本培训中心郑重承诺在租用期间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积极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有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本培训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公寓内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4、不在培训中心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5、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公寓内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并对破坏、盗窃、随意乱动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主动向上级物管中心报告;
6、服从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物管中心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活动;
7、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丁脘、酒精、鞭炮、炸药等);
8、不在培训中心内使用明火烧水、做饭,焚烧书报、纸张等垃圾和其它物品;不在培训中心内吸烟和乱扔烟头;不使用蜡烛照明;
9、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暖气、电热棒、电热毯、电冰箱、电熨斗、电饭锅、电吹风、烫发器,超瓦数照明)
承诺人: 田辛
200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