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国家、省、市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为确保给石家庄火车站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我行保证承诺遵守以下安全责任: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二、按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三、如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我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进行巡查,每周对贵宾室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部门负责人在上下班之前进行检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检查。对检查、巡查应做好记录,并随手整改或列计划整改。
四、严格管控用火、用电,不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不违法使用、存储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五、将安全培训列入日常工作,定期组织与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我行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七、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在我行贵宾室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 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九、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抢救物资、财产,听从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
十、责任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十一、为石家庄火车站春运期间旅客的“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
提供有品质的服务和保障。
以上系我行做出的承诺,我们将信守承诺。将依照石家庄火车站商服的有关规定,履行我们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单位名字(公章)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