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做到:
1. 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2. 对学生进行长期性的思想品德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细致的思想工作,经常向学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用电安全、防盗、防火、以及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防微杜渐,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 进行日常行为的教育,禁止学生在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追赶、拥挤、打闹。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 保证每天做到晨检,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 充分利用晨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 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 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8. 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9. 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0. 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1.因未认真履行上述安全责任协议而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理。
12. 完成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学校签章: 班主任: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