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一名门保人员,对本园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镇、园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园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本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门禁制度。
2.确保全园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参加园组织的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职责。
4.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准留空岗。
5.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园,为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离园时务必核对登记单,以确定来访人员已经离园。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园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6.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110、119等紧急电话。在夜间、节假日期间开通红外报警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7.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幼儿、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8.做好报刊、信件及相关物件的收发工作。
承诺人:
201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