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法人代表(负责人),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我单位郑重承诺,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负荷承办年夜饭等聚餐,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三、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公示制度,落实餐饮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聘用无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保证提供给顾客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卫生要求,杜绝不良卫生行为,保证食品从业人员身体符合从事食品操作的要求,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五、食品用具、容器做到盛放生熟食品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及保洁措施。
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实行定点采购。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的禽畜肉,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帐。
七、保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八、承接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及时向当地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申报,并使用专用冷藏设施做好聚餐食品留样48小时。
九、制定本单位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报告、就诊医院、现场保护、后勤保障等措施。
欢迎消费者和相关部门对我单位的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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