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在离6米++++段路边建设搅拌站,为确保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要求,保证在施工运输期间,减少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过往的行人的人生安全。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1) 施工期间,对路口前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限速5公里标志牌和内有施工车辆出入标志等其它标识标牌。
(2) 夜间施工时应在路口设置警示灯,标识标牌应用反光材料。
(3) 在施工车辆出入口应派安全疏导人员,并穿戴反光背心。
(4) 临时放置的安全标识标牌在下班时,收回仓库。
(5) 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
(6) 路口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指导车辆渠化分流。同时,为确保施工和行车两不误,在每个封闭施工区域各设2名具备交通管理知识的交通管理员,实行不间断值勤,维护交通次序和行车安全,确保正常施工作业和防止交通事故。交通疏导员分班全天指挥施工区域交通,上班时间按要求穿反光马甲,佩戴袖章,装备指挥旗和对讲机。
(7) 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并积极配合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8) 建立与交警部门联系的直通道,及时反馈现场交通状况,在交通高峰期必要时请交警到现场协助指挥,当严重塞车或突发事件时及时请交警到现场指挥并按应急方案进行分流。
(9) 施工范围内车行道和人行道安规定设置夜间警示灯,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10) 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而适当的标志牌,为其他施工和行车提供安全和方便,在夜间施工时,将增加设立足够数量、鲜明、规范的、符合夜间交通的安全设施。
(11) 设立安全标志: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采用得到交警部门和监理的认可的材料。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示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
(12)散体物料运输严格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对物体进行覆盖,严禁物料撒落污染路面,影响交通。
(13)我司自觉接受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我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