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管理工作,保证所有参施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杜绝淹亡事故的发生,把对外施队防淹亡工作纳入整体管理职责范围内,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责任落实到外施队及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淹亡事故。为此,项目部与外施队签定防淹亡事故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指标
1、认真贯彻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全体外施队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淹亡事故发生。
2、加强对所有参施人员安全(防淹亡)教育,教育面达100%并有记录。
3、各外施队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管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进场后要进行安全教育,不准组织或私自外出游泳、冬季不准滑冰。
二、奖罚标准
1、外施队进场后未进行安全教育及为未制定防范措施,罚单位(外施队)300元,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2、若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及滑冰者,罚单位(外施队)1000元,罚单位负责人300元。
3、如因私自游泳发生被淹住院或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罚单位(外施队)2000元,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4、发生淹亡事故,按项目部与公司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指标进行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5、工作指标落实到位,未发生超指标事件,给予单位(外施队)负责人200元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和外施队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部盖章: 外施队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