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xxx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管理部与xxx同志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认真学习汽车业务技术,认真学习分局及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参加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参加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无故缺席。
4、认真检查行车运行情况,按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保养好车辆,做好对车辆的日常“例保”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做好行车中的“三勤、三检”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车辆不得带“病”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行车时保证旺盛的工作精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避免违章及责任事故的发生,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确保人身与车辆安全。
6、坚持车辆的保养制度,爱护车辆,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违法开车,严禁驾驶与准驾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7、严禁私自出车,不得擅自搭乘无关人员出车,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和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拒绝违章、违法驾驶指令,对他人违章、违法作业的行为勇于劝阻和制止。
9、在车辆运行中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保证行车安全。了解所运载货物的性质、特性和包装,作好发生意外时的急救应急措施。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安全急救措施,防止势态扩大,立即抢救伤员,向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如实地向项目经理或安全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积极配合交警的处理善后工作。
二、权力
1、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2、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
A=A0*[(Q-85)/(Q0-85)]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人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人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车辆、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安全部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
责任人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