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农村工作局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本县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本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确定县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人,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畜禽产品生产单位和经营者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向县农业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畜禽产品食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要对畜禽产品生产者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督促生产单位按照“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包装标识”的要求,完善生产档案,建立畜禽产品可追溯和产地准出制度。
(三)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经营单位使用专项检查,净化投入品市场,杜绝禁用药品和违禁药物违法销售行为。要加强食用畜禽产品养殖基地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各类违禁添加物、高毒高残留药品,严格执行药品安全间隔期和药品休药期制度。
(四)严格查处问题产品。对检测不合格产品,要立即开展溯源工作并查明原因,依法进行无害化或销毁处理,杜绝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五)及时报送监管信息。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查明问题产品源头并妥善处理,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县农村工作局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