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目标:
1、员工必须执行“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证他人不被伤害)。
2、新进员工必须经 “三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岗位工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记录要清晰、真实、整洁,同时要保持作业场地干净。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自愿接受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7、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隐患排查,违章操作检查,安全台帐记录。
8、按时巡检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完好。
10、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用品、以及其他及消防器材。
11、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12、因工作失职,造成生产事故,我自愿接受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甲方: 乙方:
2012年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