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佛山市三水南港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大方县文建友装卸队
为加强装卸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港区安全装卸作业;提高装卸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港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货物装卸要做到安全、优质、文明、高效。
二、装卸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穿无跟胶底鞋;严禁穿拖鞋或打赤脚、赤膊作业(特殊情况除外)。如有违反上述其中一项,除立即停止作业按规范佩戴外,并罚款50元一次,罚款在装卸搬运费中扣除。
三、在码头、船上、车上作业时要集中精神,严禁追逐玩闹;不得在吊板下面走动及站立。
四、服从港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或指挥,做好吊机手、货车司机、货船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到文明装卸;严禁因装卸问题而发生斗殴现象。
五、装卸作业时要视其货物品种、规格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故意损坏货物或盗窃货物行为;否则,视其情节做出赔偿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在堆场洗柜时必须遵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注意来往车辆及叉车的行驶,防止安全事故。
七、在港作业期间,非工作需要或未经港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在除作业区外的地方游荡。
八、作业人员不得将交通工具驶入作业现场。
九、如在港作业期间违反港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装卸作业人员安全责任书》内容的,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此责任书的责任人承担。
十、本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责任书限在作业合同期内有效。
甲方:佛山市三水南港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大方县文建友装卸队
安全负责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