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车主管安全职责: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戴好工作帽,将其长发、发辨严密罩入帽内。
2. 视力听觉不正常或手脚有残疾者不得担任桥式起重机司机。桥式起重机司机如患有较重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和精神迟钝等,不可继续桥式起重机操作。新工人不经考试合格,严禁单独操作。
3. 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熟悉所驾驶的桥式起重机得各钩负荷,机械,电器设备的装置和用途。懂得维护和保养的方法,熟悉指挥手式和信号。快速桥式起重机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
4. 上车先做“一看”,即:认真查看电器开关,操作手柄是否在都在“0”位,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5. 认真做好“两检”,即:检查车上、跑道梁等高空是否有人和浮动物;检查小车和钩头的位置是否适当。
6. 细心做好“三试”,即:试送电,检查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正常;试操作,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装置、制动器、警示铃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试运转,检查各机械传动系统是否正常。
7. 坚持做到“四按”,即:按班次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按规定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桥式起重机。定期检查大、小车轨道垫板和螺丝是否牢固可靠;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调整好各部制动和缓冲装置;按规定使用、保养好钢丝绳和钩头,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一定做到“五不放”,即:看不清指挥手势或地面不平稳不放;大件压小件不放;人行道铁道不放;用砖头木头代替箱垫不放;跺码超高或歪斜不放。
9. 间隔做到“六禁止”,即:禁止斜吊、拖拉、超负荷和吊拔埋设物及固定物上的附属物;禁止吊运物件从人头或设备上方通过;禁止不经联系随便跨越另一台桥式起重机和在车上放浮动物;禁止吊重物旋空时间过长;禁止操作中谈笑、抽烟、吃食物。
10. 坚决做到“七不吊”,即:多人指挥和手势、信号不清不吊;物件捆绑、钩挂不牢和钩头直接钩物不吊;在用的受压容器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吊;吊运溶液包、罐不上好安全卡具不吊;有棱角重物不垫好棱角处不吊;跺码超高、歪斜不稳和重量不明不吊;用力迫使重物平衡和吊物上站人不吊。
11. 必须坚持“八做到”,即:上车精神集中,启动前先响铃1分钟;不经允许不让任何人上车或从车上、跑道梁上通过;换钩头吊物不同时启动三个开关,大、小车行走时不突然打反向(特殊情况除外),如需顶车时,事先联系好,只准顶一台;慢起轻放准确平稳,吊重大物件应先试吊后再起吊,大车行走时小车离开操作室;钩头下降时,卷筒上钢丝绳最少留有三圈,钩头上升时不可触碰限位器(试车除外);工作结束或中途停电、降压时,关掉总电源,所有控制器归到“0”位;空车运行或停车时,钩头必须提升到最高障碍物0.5米以上;灭火器材齐全,经常保持有效。
三、安全目标
1.无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无死亡,无急性中毒,重伤小于1%,轻伤频率小于3%;
2. 高处坠落、起重事故为零;
3. 隐患整改率为100%;
4. 职业危害治理率为100%;
5. 在岗职工培训率为100%.
四、考核办法
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天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
3. 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 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 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负责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6.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1年8月1日期至2012年7月31日。
天车主管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