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太平晨阳小学家长委员会 乙方:公交车驾驶员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学生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由家长提出申请,家长委员会统一为需要坐车的学生租赁公交车接送上下学。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稳定大局、稳定社会的高度上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公交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十分必要。为此,由家长委员会特与公交车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组织学生学习乘车知识,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到各乘车点接送,组织学生安全离校,协助乙方方便乘载学生。
二、乙方责任: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14-08-31至本学期期末,乙方提供车辆作为甲方的上下学专用接送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条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公交车,要求公交车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家长委员会的调配,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服从安排的扣20元/车/次。
3、乙方提供的公交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乘客保险,缺一不可)以保证接送车辆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家长委员会主任保管;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延误,乙方必须自己调配合格车辆按时接送学生,并事先通知甲方做好相应准备,由此引发的家长投诉,一次扣20元/车/次,因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家长委员会集体表决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家长投诉的每次扣20元/车/次)。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交警部门报案,并与学校主管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急救伤患人员,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学生。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家长委员会报告。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公交车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否则每次扣20元。并要保持车辆的清洁,有必要的时候要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8、杜绝酒后开车、闯红灯、涉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中速行驶,安全礼让。公交司机要经常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的制动、转向、刹车、雨刷、安全带、灯光等设备安全状况良好,杜绝带病车上路。
9、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好接送学生在车上的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家长委员会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0、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安全”。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11、每天接送乙方必须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校园内,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12、接送费用每月月底结算(该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不再调整),结余部分期末一次性结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太平晨阳小学家长委员会 乙方:
2014-08-25 2014-08-25
注:本安全管理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太平晨阳小学家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