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有力保障,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是实行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对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安全工作机制,以保证幼儿健康安全的生活,为更好的做好哟额车辆安全工作,幼儿园特与接送车驾驶员签订本责任状。
1、班车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履行《接送校车随车教师职责》,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在班车接送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责任心差而造成的幼儿意外伤害及安全事故。
2、建立班车安全检查制度,随车教师要配合司机经常检查车厢内设施的安全,包括车座位、地面、窗户有无安全隐患的存在,如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司机或安全领导小组,妥善进行处理,避免给幼儿带来伤害。
3、在接送幼儿途中,注意观察幼儿,禁止幼儿打闹,禁止幼儿吃东西、禁止幼儿随意离开座位、禁止幼儿将头、胳膊伸出车窗外、禁止幼儿在座位上玩细小、易吞咽的物品,确保幼儿在班车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4、幼儿上车后随车教师及时做好车内考勤,幼儿下车时随车教师要提醒幼儿携带好自己的物品,防止幼儿在班车上遗忘物品。幼儿下车后随车教师要清点幼儿人数。认真检查车厢、座位、座位下方,是否遗落物品。
5、注意校车停靠站,与幼儿家长交接幼儿时的安全,严格执行持卡接送制度,并要求家长签字,不允许不满18岁未成年人家长或陌生人接送幼儿。
6、建立班车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车车接送人员如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不能忽职守,不负责任,隐瞒事实,造成事故发生,幼儿园要追究责任。
7、校车随车教师要服从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思想麻痹、不负责任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要追究其责任,并有权上报园领导,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幼儿园(盖章) 随车教师: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