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井长领导下,负责本班运输安全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发现电机车灯、铃、闸、撒砂装置不合格、不可靠,不开车。信号保护装置不全不开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常保养。
4、随时检查机车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井队有关领导。
5、机车在井下运行时,行驶到巷道交叉点、拐弯处、前方发现有灯光或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敲打警铃。
6、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服从矿井管理,开文明车、安全车。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区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