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井长领导下,负责矿井人员出入井检身、签字登记,阻止不符合入井规定的人员入井。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维持出入井人员秩序,按规定清点出入井人员。
3、熟知并严格执行检身制度。
4、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5、负责检查出入井人员是否按要求携带自救器、矿灯、矿帽。杜绝穿化纤衣服及带易然物品人员入井。
6、负责将每班出入人员的清点数据第一时间汇报调度室。发现出入人数不符时,及时查明原因,并汇报有关领导及调度总值班。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安监科科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