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区长的领导下,负责斜井提升摘挂钩头和信号发送,保证提升安全。
2、负责行车不行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3、负责提升前信号检查,保证信号灵敏、无误后再操作。
4、负责所挂钩车辆的检查,禁止超重、超挂。不挂超高、超宽和捆绑不牢的材料车。
5、负责挂车的检查,确定连接安全后再发信号。
6、负责挂车前的巡道检查。
7、负责提升斜巷内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和操作。
8、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区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