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区长领导下,负责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对区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本区队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5、协助区长,把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严把本井安全关。
6、坚持现场跟班制,随时了解掌握井下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汇报给区长。
7、按时完成井长下达的任务,传达区长下达的各项指令。
8、定期召开区队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矿井目前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区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