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在生产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副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负直接责任。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井巷设计有关技术规定,协助矿长、副矿长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参加制定生产、建设、安全、科技发展等方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同时考虑编制其配套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矿井开拓、延伸、新采区的技术改造等设计方案。
6、参加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和采掘生产布局的规划,在技术上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7、参加矿井地质资料的审查工作,组织编审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严格执行《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查。
8、掌握采掘现场动态,参与审查采掘作业规程。
9、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井下安全生产动态,施工进度,并参加工程质量检查。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总工: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