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藁城市西关中学
乙方:西关中学小卖部负责人:
甲方是国家义务教育实施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成员是未成年的少年儿童。乙方为了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上和学习上所需物品购物方便,经甲方允许乙方在校园开设小卖部。为了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任意时间的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必须执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
四、乙方不准出售学校命令禁止和有害学生身心的商品,出售的商品价格不准高于本县超市零售价。
五、乙方不准出售过期、发霉、劣质、假冒、有安全隐患的商品;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经营者人身伤害、盗窃等事故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做好防火、防毒、防传染工作;
八、甲方给乙方提供经营场所,乙方负责保养和维修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
九、当学生在乙方有意购买烟酒等有害学生健康的商品时,乙方应及时教育并登记汇报给甲方。
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藁城市西关中学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