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处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日常管理、训练工作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各队管理、训练安全工作的监督,杜绝在管理、训练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落实训练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设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主任为副组长、全体教练、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督查小组,每日巡查训练安全情况。
二、措施得力,注重实效,确保安全。
1、教练员是本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练员全面负责本队安全工作。特别是训练课,必须提前到达场地,认真检查训练场地及器材,精心组织安排,保证训练安全。坚决杜绝教练员训练期间串岗和脱岗情况发生。
2、教练员训练计划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特别是运动员使用训练器械时,教练员必须详细讲解安全措施并现场监督,训练中采取科学保护措施,保证训练正常开展。因管理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主管教练员要承担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
3、大型外出活动或比赛,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教育局批复后方可出行。外出比赛或参加活动时,领队、教练员必须全程陪同,及时排查住宿、饮食、交通、竞赛等方面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严格落实学生往返校报平安制度,学生离校必须签字,回家途中必须乘坐符合法律规定车辆,到家必须由家长向教练报平安,全部到家后教练员向主管主任汇报。返校后第一时间签到,生活费用交教练管理,避免丢失;当日下午18:00前向主管主任汇报返校情况。非上课时间学生因事或病外出实行教练首批负责制,待值班领导核实签字存档后方可离校。
5、实行日常安全考核管理。工作期间,教练一切外出必须和主管主任请示,并按教育局规定审批权限履行手续后方可外出,资料由训练处主任存档。校内活动由训练处主任负责督查,并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
三、加强培训,广泛开展“防运动伤害、防意外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自救能力。
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伤害责任事故。
主管领导签字: 教练员签字:
201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