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教育教学全程责任制,现由学校与安全办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履行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学校安全办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和治安的具体工作,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情况。
2.每学期初拟订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计划,提出学校安全和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期末做好安全治安工作总结。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本校安全及治安工作情况。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4.负责处理学校的各种治安事件和安全事件,对需要交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的,及时与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并协助处理。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5.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在中午及下午放学时间巡视学校周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和管理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及治安环境。
6.负责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品卫生及课外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做好记录,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7.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8.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10.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11.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12.负责学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13.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亲密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4.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5.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6.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校长(签字):
安全办主任(签字):
五莲县实验学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