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或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我市营业网点的资金、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达到年内无火灾事故发生目标,实现全市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稳健运行,联社分管领导与各网点负责人签订二O一四年度消防防护工作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新时期消防防护工作的规定和措施,把增强全员防范意识和预防各种火灾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年度消防防护工作责任目标。
(二)层层成立消防防护工作领导组织,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三)年内各营业网点不得发生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大、员工伤亡的火灾事故。
(四)认真做好员工防范、防火技能培训,做好消防演练工作。各联社组织辖内员工特别是岗位责任人接受灭火器材维护管理和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每年最少要组织一次员工灭火演练,确保每个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同时应保存培训和演练情况的影像资料。
(五)按照《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各网点应根据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火灾种类,环境温度和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对现有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类型、放置位置,配置数量和保护距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年内必须彻底整改,配置数量面达100%(按营业场所面积计算)。
(六)做好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档案,记录配置数量、放置部位、维修类型和维修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保证灭火器不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要取用方便。保持灭火器外表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常曝晒和强辐射。品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和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坏现象。各网点年内不少于二次定期消防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履责情况,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七)认真完成好上级部门部署的有关消防护防工作任务。对要求上报的有关报告、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并保证资料质量,凡延误时间或漏报的,要在考核中酌情扣分。
二、考核与奖惩
年终联社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消防防护工作考核组,对各网点消防防护工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综合评分。
(一)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网点,在年终考核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取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当年的评先资格。
(二)在消防防护工作上,网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并与切身利益挂钩的考核办法,对年内无火灾事故,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健全,任务目标落实,消防设备到位。在年终考核时,与各联社安全保卫工作考核挂钩。
(三)对发生火灾的单位,针对情节、性质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因管理混乱等因素,造成消防防护工作未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隐患、漏洞未及时整改、堵塞,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处以网点负责人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五)在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的,给予责任人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三、执行时间
本责任书从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至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