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煤矿的健康发展,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机制,确保一层为一层负责的原则,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为此,通风科长与瓦检员签订单如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1、抓好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事故发生。
2、完成公司下达到煤矿的各项任务。
二、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生产。
2、学习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认真做好瓦斯“四对口”登记工作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执行“三不准”。
2、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坚持先检查、后安班的管理原则。
3、在职工进入工作面前,必须提前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职工进行公布后,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再安排入工作面作业。
4、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瓦斯、运输和水患防治等情况,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责任到人,督促到位,跟踪管理。
5、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抓好煤矿瓦斯管理工作。
6、发现违章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对违章人员要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罚款。
7、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调度室,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严格听从矿领导指挥。
8、不准参予职工作业,若发现瓦检员个人参予职工作业,由财务室负责扣除,有多少扣多少。
三、安全奖励制度
1、达到安全生产年,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按公司和煤矿规定奖励安全员;达不到安全生产,若出现不安全事故或轻重伤,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理。
2、奖金由安全副矿长进行考核列支,罚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安全隐患整改未按整改完的罚款,根据工作实际分别给予罚款。
通风科科长: 目标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