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长签订以下(2012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建设期间坚决杜绝重大事矿发生,确保“0”死亡;
2、实现地面无重伤、井下重伤事故控制在3人/a以下;
3、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水害防治工作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水害防治工作任务。
3、组织参与编制全矿水害防治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水害防治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水害防治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全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水害防治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水害防治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9、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0、本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签订人:
总工程师: 防治水科长: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