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现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按月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 坚持执行塔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是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三、 操作前必须具备安装验收检测合格、许可证手续等条件,操作人员开机前应对机械性能指示器、高度、力距、荷载限制器、联锁开关等进行全面检查,待一切均已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四、 作业时,服从专人指挥,必须保证联络信号清楚、准确无误,如遇二台或多台塔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动作配合要协调,吊重分配要合理,吊重不允许超过单机起重量的80%,多机作业应保持操作距离,吊物之间的距离应大于3米以上。
五、 起吊时起重臂下和起吊物件上不得有人,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设置拉溜绳,速度要均匀,严禁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时应高过物体2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
六、 起吊荷载如果接近满载或满载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七、 停止起吊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所有按钮开关恢复到零位,并关门上锁,切断电源。
八、 两班或两班以上作业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对下一班人员作相关交代,每一班人员均应做好塔吊的使用、检查、维修记录。
九、 塔吊工对本人操作失职、失误、违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任。
十、 塔吊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
此责任任合同书一式二份,工程项目部、责任人分别各执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 塔吊司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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