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是防止火灾爆炸的基本原则。
根据燃烧的三要素,燃烧爆炸的发生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所以最理想的原则是把这三个要素同时消灭控制,但不经济,有时也不可能。火源很难控制,特别是一些静电火花
(一)控制易燃易爆物质及助燃剂
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尽量不用或少用易燃易爆物品,通过不断的工艺、技术革新,使用不燃的溶剂或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难燃溶剂代替易燃易爆物质,从而降低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加强密闭,使生产设备和容器尽可能密闭,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易燃易爆物质在空气中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注意通风排气,尽管容器、设备采取了一定的密闭性措施,但危险物品的泄露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工作场所要加强通风排气工作,以降低火险的危险性。
严格工艺参数控制,在生产中要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流量、料比等工艺参数,使之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减少跑料的可能性。
(二)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1着火源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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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举例 |
开放性火焰(明火) | 焊接与切割、酒精灯等 |
火花、电弧 | 焊接、切割火花、汽车排气喷火,电火花、撞击火花、电弧 |
炽热物体 | 电炉、烙铁、熔融金属、白炽灯 |
化学能 | 氧化、硝化、分解和聚合等化学反应 |
2明火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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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安全措施 |
明火作业 | 1划定厂区的禁火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2制定动火制度,严格执行动火施工安全措施和审批手续的; 3禁止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动火 |
明火炉灶 | 1禁止在我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设置明火炉灶; 2明火灶与生产工艺装置、贮运装置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规定间距; 3禁火区域设置临时明火炉灶,应取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