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上岗证。
3、爆破作业时必须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4、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需在夜间进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5、当露天爆破作业地点有边坡滑落危险、有涌水或炮眼温度异常、危机设备或建筑物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情况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6、露天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立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哨视线范围之内。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才准恢复作业。
7、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露天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8、露天裸露药包爆破时,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9、露天浅眼爆破时,采用导火索起爆或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致破坏相邻的炮孔;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两人进行点火作业;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区大检查。
10、深孔爆破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力、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法;填塞时,不得将电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在特殊条件下(如冰、冻土层或流砂等),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必须制定和采取安全措施,方准打眼边装药,且只准采用导爆索起爆;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