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原料仓库是指用来堆放植物纤维。动物纤维和化学纤维等纺织原料的场所。储存纺织原料的仓库和堆场起火后往往酿成巨灾,因此,做好这类仓库的防火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一、火灾危险性
1.纺织原料的自燃和阴燃现象导致火灾。
2.库区布置不合理或问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产、生活用火不慎,火星溅落库区,引燃原料造成火灾。
3.管理松散,管理人员或无关人员吸烟或随意动用明火,留下火险隐患。
4.电气线路安装不当,年久失修,引起短路产生火花或照明灯具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5.原料库。露天库因遭雷击而起火。
二、防火措施
1.仓库应避开繁华闹市,靠近市区边缘且有水源的地方,处在该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并应修筑围墙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原料仓库库房、堆场与室外变配电站、建筑物的防人间距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布置。
2.原料库房和堆场内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库房内不宜设置休息室、保管员办公室。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3.库房内储存的原料应有一定的限额。堆垛之间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风。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内,垛高距房顶不小于2米;在人字形屋顶和三级耐火等级的库房内,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4.露大、半露天堆场总储量超过5000吨的原料时,应设分堆场,堆场之间防火间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积应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组布置,每组小于6垛,垛与垛之间的距离大于6米,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大于15米。堆垛与外墙的距离大于5米。垛基需防潮,堆顶用苫布覆盖,防止雨水、飞火落入垛内。勿用铁丝等金属捆绑苫布,防止雷击产生感应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