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设备配置的原则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配置的设计原则除执行本章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爆炸性粉尘环境内所用有可能过负荷的电气设备,应装设可靠的过负荷保护。
2.爆炸性粉尘环境内事故排风用电动机,应在生产装置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其紧急启动按钮,或与事故信号、报警装置有联锁的启动。
3.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少装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如必须装设时,插座宜安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方;局部照明灯具宜安置在事故发生时气液不易冲击的位置。
二、电气设备的防爆类型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应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选型。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
三、选用正压型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当选用正压型电气设备时,为达到防爆的目的,必须安设配套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通风系统必须用非燃性材料制成,其结构应坚固,连接应严密,并不得有产生气体滞留的死角;
2.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联锁。运行前必须先通风,并应在通风量大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容积的5倍时,才能接通电气设备的主电源;
3.在运行中,进入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应含有易燃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
4.在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运行中,其风压不应低于50Pa。当风压低于50Pa时,应自动断开电气设备的主电源或发出信号;
5.通风系统应供给清洁的空气。通风系统的进气口应设在非爆炸危险区域。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当采取有效地防止火花和炽热颗粒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吹出的措施时,可排入2区空间;
6.电气设备的外壳及通风系统的小门或盖子应采取联锁装置或加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7.电气设备必须有一个或几个与通风系统相连的进、排气口。
四、选用充油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充油型防爆电气设备应在没有振动、不会倾斜、无高温影响和固定安装的条件下才能选用。
五、隔爆传动措施的技术要求
选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作隔爆机械传动时的技术要求:
当选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如大容量电动机)机械传动爆炸危险区域中的生产设备时,为达到防爆的目的,必须设置配套的电机室,并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安装电机的房间应用非燃烧体的材料建成,应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爆炸危险区域隔开;
2.传动轴通过隔墙处应采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3.安装电机的房间出入口,应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或无火灾危险的环境;当安装电机的房间必须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通时,应对该区域保持相对的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