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以往建筑工地发生的火灾分析,多数原因是因电焊气割、吸烟和电气设备等引起的,在施工中就要针对这些原因,进行严格监控。
(2)在焊割方面要划分动火级别。一般分为二、三级,在外墙、脚手架上、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均应划为二级动火,其余所有场所均为三级动火。
(3)按照动火级别进行动火申请和审批。二级动火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四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动火期限一般为3d。复杂危险场所,审批人在审批前应到现场察看确无危险或措施落实才予批准,准许动火的动火证要同时交焊割工、监护人。三级动火由焊割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动火期限一般为7d。
(4)焊割工要持操作证、动火证进行操作,并接受监护人的监护和配合。
(5)监护人要持动火证,在配有灭火器材情况下进行监护,监护时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
(6)复杂的、危险性大的场所焊割,工程技术人员要按照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焊割工必须按方案程序进行动火操作。
(7)焊割工动动火操作中要严格执行焊割操作规程,执行“十不烧”规定,执行瓶与瓶之间保持5m以上间距,瓶与明火保持 l0m以上间距,瓶的出口和割具进口的四个口要用轧头轧牢等等。
(8)在吸烟方面的规定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特点,应该禁烟的要严格禁烟,不能游动吸烟的要设定固定吸烟点,总之要有相应的规定和措施。这些都是必要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我们在防火管理方面,不按照规定做好监控,发生火灾事故就是在管理上失控,就要按照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追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