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注意事项:
1、制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储氢罐的周围10米以内应设立围栏。
2、在制氢室中和发电机附近,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3、氢站必须制定严格的出入制度,进入制氢站应进行登记并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制氢室。
4、制氢室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并采用木制门窗,门应朝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以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标准。
5、不要用水碰触电解槽,禁止用双手分别接触到两个不同的电极上。油脂和油类不准和氧气接触,以防油剧烈氧化而燃烧。进行制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6、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二、制氢设备运行中注意事项。
1、发电机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氧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发电机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不应低于96%,含氧量不应超过2%,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含氢量不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2、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氧气或向储氢罐、发电机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3、为了防止因阀门不严密发生漏氢气或漏空气而引起爆炸,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补充空气的管路必须隔断,并加严密的堵板。当发电机为空气冷却运行时,补充氢气的管路也应隔断,并加装严密的堵板。
4、氢冷发电机轴封必须严密,当机内充满氢气时,轴封油不准中断,油压应大于氢压,以防空气进入发电机外壳或氢气充满汽轮机的油系统中而引起爆炸。主油箱上的排烟机,应保持经常运行,如排烟机故障时,应采取措施使油箱内不存氢气。
5、发电机在由氢气转为空气或由空气转为氢气的操作,必须确认附近没有动火工作、检修工作已经完结。并按专门的置换规程进行。在置换过程中,须注意取样化验的正确性,防止误判断。
三、氢区检修工作中注意事项
1、禁止在制氢室中或氢冷发电机与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后方可工作。
2、制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3、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批准后方可工作。
4、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或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5、在制氢站进行的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保洁人员在油区进行保洁工作时,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