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苍上煤矿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管理规定。
一、火工品管理职责
1、地面火工品管理由矿保卫科负责,安全科监督;井下火工品管理由通风科负责,安全科监督。
2、火药库至矿井口检身房的火工品运输管理工作由保卫科负责,井口至爆破地点的火工品运输管理及爆破地点的爆破管理由通风科(队)负责。
3、由矿保卫科负责制定地面火药库各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保证火工品的入库、日常管理、发放符合有关规定。
4、由矿通风科制定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放炮员、火工品领取人员的管理。
二、火工品领取管理
1、通风队要对放炮员进行编号登记,制作火工品领取牌。领取火工品由通风队放炮员、施工单位安全员双人领取。领取时由放炮员携带领取牌(通风队队长签字后生效),不得单人领取。
2、火药库火工品发放人员必须核对领取牌,无领取牌不得发放火工品,不得对单独人员发放火工品。
3、领取火工品时,由放炮员携带电雷管,施工单位安全员携带火药,行走时,两人间隔不少于10m。
4、由通风科负责制定火工品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地点、品种、数量等。领料单由火药库库工、施工单位安全员、放炮员共同签字。火药库、通风队、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5、领取时,由施工单位确定雷管、炸药的数量,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队长签字,到矿调度室审批签字后,报通风队,由通风队指派放炮员同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到矿火药库领取火工品。
6、火药库发放员必须详细检查放炮员领取牌及领料单是否有施工单位队长、矿调度室签字,确认无误后根据火工品领取数量进行发放。发放后,由火药库发放工、放炮员、安全员对火药、雷管数量进行核对确认,并对领料单签字认可后,火药库库工、安全员、放炮员各留一份。发放后,由火药库库工对雷管箱、火药箱加贴火工品专用封条。当班火工品发放后,由火药库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火工品发放情况及封箱情况,调度室做好记录。
7、火药库坚持八不发放制度:
(1)火工品没有合格证不发。
(2)没有爆破员领用牌不发。
(3)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
(4)不是双人领料不发。
(5)没有雷管箱及不对号不发。
(6)雷管箱没有锁不发。
(7)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8)火工品质量有问题不发。
8、放炮员、施工单位安全员领取火工品后,由火药库派一名押运员监督放炮员和安全员把火工品押送到矿检身房。由检身房检身工检查雷管运输箱、火药运输箱封条情况,确认完好后,做好记录。如存在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放炮员和安全员下井时,两人相距不少于10m。
三、火工品使用管理
1、放炮员、安全员到达工作面后,必须在班组长、瓦检员的监督下拆封条,班组长、瓦检员清点炸药、雷管数量,并与爆破工作指示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放炮员方可把雷管、炸药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放炮员从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关于井下爆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一次放炮作业结束后,放炮员必须及时进行检查,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对火工品进行核对,确保使用量和剩余量相符。存在问题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落实。否则,及时向本单位及调度室汇报。
四、火工品清退管理
1、当班没有使用完的火工品,电雷管由放炮员负责退库,火药存放在现场火药箱内留作下一班使用。
2、火工品现场用量在当班放完炮后,经当班带班长、放炮员、安全员确认,在火药、雷管清退单上签字。火药清退单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带班长、放炮员各一份。雷管清退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带班长、放炮员、火药库库工各一份。由放炮员携带雷管清退单和剩余电雷管出井退库。
3、放炮员上井必须经过检身房人员和押运员检查雷管与清退单上的数量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并由检身房检身员对雷管箱贴退库封条,并向火药库通报剩余雷管。随后由押运员、放炮员到火药库清退电雷管。
4、火药库人员只有确认在清退数量与清退单上填写的数量一致、封条完好的情况下,确认无误后在清退单上签字,收取剩余电雷管和清退单。
5、火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不得退库,火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矿调度室。
五、其它方面
1、当班遗留的炮眼隐患问题,放炮员必须向班组长、安全员交待清楚,班组长向下一班放炮员、班组长交代当班情况,以便掌握情况,防止发生放炮事故。
2、矿保卫科每三个月必须把库内存放有问题的雷管、炸药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3、所有领料单、清退单,各单位涉爆人员必须交与各单位保存,不得私自留存。
4、地面运送火工品,严禁使用机动车运送。
各涉爆单位和涉爆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火工品管理的重要性,要深刻认识到火工品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政治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我矿火工品管理工作。
苍上煤矿
20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