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顾桥矿深部进风井井筒装备的的需要,在深部井井筒装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在井口20m、井筒内需要使用以下非防爆设备:对讲机、电焊机、变压器、吊车、卷扬机、照明灯、笔记本电脑、监控设备、稳车操作台及搅拌机等。为保证非防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特编制此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时间
2015.年 月 日~工程结束
三.安全措施
1.施工前,召开施工人员班前会,确定施工负责人,讲清施工的注意事项,要求施工人员了解具体施工程序,明确分工。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等,劳保服必须穿带整齐,并捆扎牢靠,以防碰到设备的带电部位,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
3.所有入井使用的非防爆设备必须零部件完整齐全、紧固完好、无裂纹、无放电痕迹,在井上试用过程中无异常响声,温度不超温。
4.非防爆设备接电时,将照明综保手把打在停电位置,并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同的验电,无电后方可搭火。
5.接线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接线。施工过程中,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现场“手指口述”工作。
7.严禁将设备、开关放置在淋水区。电焊机、对讲机等非防爆设备安排专人使用,确保使用过程中专人专用,使用时要规范操作,切勿对着人随意开启。
8.施工人员自带便携仪,施工过程中,当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
9.对施工的防爆电气设备附近应无积水、淋水,无积油,设备上无油污,干燥整洁,否则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施工。
10.在使用地点和人为接触防爆电气设备地点必须设置2个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在接火地点附近必须设置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箱。
11.施工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对非防爆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摇测绝缘,确保其外壳或手持部位绝缘良好,绝缘值不低于10MΩ后方可入井使用。
1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及消防器材设施的设备情况,不符合措施的严禁施工。
13.电焊机、照明灯等接线必须完好、接头包扎紧固不得出现明接头。所使用的连接线或信号电缆不得有烧伤过热的现象。
14.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并对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现场测试,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等于0.5%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设备。
15.电工常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绝缘良好。
16.连接设备线路时,必须从所连接的电气设备的前一级开关停电,在切断供电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停电牌,同时只有执行这项操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停电牌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17.停电后,应先用同所连接开关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用导体对地安全放电,挂上接地线。连续停电、送电必须是同一个人,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18.线路接好后,必须设专人对接线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19.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终止作业并切断上级电源,待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恢复作业。
20.所有操作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严禁设备失爆,并对接火开关试运行,待试运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21.非防爆设备安排专人管理、专人维护。
22.井筒使用非防爆电焊机专项措施
22.1.电焊机入井前应对其绝缘电阻进行摇测,其性能满足井下施工需要;
22.2.每次施工前先用瓦斯便携仪检验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0.5%时方可对电焊机送电进行使用,当瓦斯浓度≥0.5%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切断电源;
22.3.电焊机附近备有不少于0.2 m3黄砂,同时要配备2只有效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22.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专人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完好;
22.5.电焊机、开关设备必须接地良好,各项保护齐全;
22.6.电源电缆如有破损,严禁使用;电缆接头按规范要求进行连接,严禁随意搭接;裸露带电部位应设置安全保护,防止意外触电伤人;接头处接触良好,无闪火现象;
22.7.每次电焊机使用完毕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23.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