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是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这些物品在一定条件下是安全的,但当其一旦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就可能发生燃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凭主观意志行事,更容易使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由此可见,实行规范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所谓规范化管理,即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它是科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用法规、制度和标准来保证某项管理活动实现总体管理目标,把一切管理活动约束在规范之中,减少管理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管理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职能。在多年的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中,消防部门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管理措施,收到了一定的管理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管理范围不明确,管理措施不规范,管理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理顺等。为了更好地实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职能,现就规范化管理谈些浅见。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化管理的范围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化管理的范围,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当前依照国家法规,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物品;另一方面是指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各个管理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范。依法管理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等性质,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的物品。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规定了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该监督的类、项、品名。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环节有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等5个环节,公安机关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针对上述各个环节的特点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标准和制度,对其人、地、物等方面进行制约和规范,并不断通过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和火灾处理等来实施严格管理,使各个管理环节与各项规范措施形成一个闭合型管理体系,以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密控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规范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化管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从各重要环节上进行规范,实施严密管理。
(一)法制化。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对化学物品管理,是代表国家行使的一种行政职能,必须法制化,以完备的法律形式来规范和统一这种管理,使危险物品管理具有权威性。我国现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法规体系,对危险品的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等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等都是危险物品管理的行政法规。
(二)制度化。这是指公安机关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出一套对危险物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都应制定一套适用需要的制度、守则和规程等,把国家的法规和管理部门的管理办法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使用单位法人代表、各级领导、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肩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三)标准化。危险物品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专门管理工作。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特性,国家和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防火标准、规范、规定和办法,在各个环节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程序化。程序化是指导某项管理工作的步骤和顺序。危险物品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危险物品管理中的某些管理行为程序化,以保证危险物品管理法规和标准的具体实施。即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和管理对象应通过哪些步骤顺序来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程序化还要求管理部门的办事手续、各种表格、证件都要规格化。对管理对象申报的事项规定答复时限,公开办事程序,讲究办事规格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