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的沿海地区,随着治理、整顿“三合一”企业力度的不断加大一大批“三合一”企业得以整改、消防。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各地的“三合一”企业并未因开展治理而大面积消失,个别地方还甚至出现了反弹现象。2000~2004年,浙江省温岭横峰、温州鹿城、湖州织里和金华义乌的皮鞋、烟具、服装、商贸类“三合一”企业先后发生了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其中两起为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造成40人死亡,财产损失严重,教训极为深刻。因此,“三合一”企业的消防安全环境亟待治理。
“三合一”企业类型和消防安全环境概述
“三合一”企业的形成,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客观产物。一般来说,民营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出现“三合一”企业的可能性就越大。“三合一”企业的性质、规模、行业差别很大,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家庭作坊型;二是住宅转化型;三是企业急剧膨胀型,四是订单企业型。
从建筑防火管理层面看“三合一”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这些企业所处的地段多数是在城乡结合部、区域特色工业集中的乡镇以及不够规范的工业园区;二是这些企业的建筑大多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没有按照厂房要求消防设计的住宅、旧房或临时性建筑;三是在审批环节上,由于受村民住宅不需要审批和一些地方招商引资政策保护的缘故,大部分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即投入使用;四是疏散通道不畅,疏散标志严重缺乏,疏散宽度不足,甚至还有大量的可燃物堆放现象;五是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低,临时搭建物所用材料多可燃材料,且空间狭小,旋转的可燃物品也较多;六是无建筑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缺乏,灭火器等常规消防器材严重不足,基本无消防水源。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层面看,一是厂房拥护混乱,人员密集,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堆放混乱,二是一些企业漠视消防安全,集中体现在安全出口上锁、电线么接乱拉、违章用火用电、违章操作; 三是同一幢建筑,多家使用,产权独立,无物业管理,使用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用途不一;四是业主缺乏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员工文化素质低,消防安全意识差,单位消防防安全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五是为了防盗,一些“三合一”企业建筑物的门窗被铁栏栅封得严严实实,企业员工成了名副其实的“笼中之鸟”。
“三合一”企业治理的基本原则与对策
近年来,各地消防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了“三合一”企业检查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从全国范围看,“三合一”企业总量并没有明显减少,各地“三合一”企业此消彼涨,火灾仍时有发生的现实状况不容乐观。因此,对“三合一”企业的治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治理工作总体上要把握三条原则。一是在工作思路和治理要求上要明确树立彻底铲除原则,对所有“三合一”企业要尽一切可能彻底铲除;二是允许“三合一”企业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逐步、逐条整改,最终实现全面整改,同时严格审批新建厂房,不欠新账; 三是对整改过渡时期的“三合一”企业不能突破底线,要有相应的防范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