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验收分为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三种验收形式。
l、隐蔽工程消防验收:对建筑物投入使用后。无法进行消防检查和验收的消防设施及耐火构件。在施工阶段进行的消防验收。例如:钢结构防火喷涂、消防管线及连接等。
2、粗装修消防验收:对建筑物内消防系统及设施的功能性验收。主要针对消防系统及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但尚未进行室内装修的建筑工程。适用于建筑物主体施工完成后。建筑物待租、待售前的消防系统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必须进一步完成精装修消防审核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精装修消防验收:对建筑物全面竣工并准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验收。建筑消防验收主要检查以下部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内部平面布置(含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设置);(2)建筑物防火、防烟分区划分;(3)建筑室内装修材料;(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供水及室外消火栓系统;(6)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含消防应急广播、消防电话通讯系统);(9)防烟、排烟系统(含空调、通风系统消防功能设置);(10)气体灭火系统;(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含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12)灭火器配置等。
近几年来。北京市消防局在对其所管辖的高层建筑进行消防验收时。发现了很多实际问题。其中,有的是建筑设计不当;有的是延用旧的规范条款而不适应新的规范要求;有的是业主擅自更改设计;有的是施工安装错误:还有的是工程施工进度过快等等。本文在对每个问题进行讨论时,仅简单地引述相关规范要求及必要的说明,未必完整全面,仅供参考。对于明显属于系统设备调试的问题。例如,排烟口与排烟风机不能联动;排烟防火阀被手动关(拉)阀时。排烟风机不能停机;末端放水试验时。唼淋泵不能联动启动;在人为烧(折)断易熔合金后,防火卷帘不能下落;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不亮等问题。在此暂不作讨论。
问题1.地下室电梯前室人防门代替防火门
高层建筑均有地下室。有的层作人防工程,设置人防门。为很厚的水泥门,不易开启、关闭。在验收时发现:将地下层的人防门代替防火门。地下层电梯前室的人防门代替防火门,造成人防层没有前室。以前的人防门是可以被默认为代替防火门的,现在的<人防>规范修改后就不允许了。这是建审、消防验收遇到的传统问题。人防规范要求人防门不能代替防火门。整改的措施是在人防门前加装一个防火门。
问题2.防火门及防火锁开启方向装反
首层的防火门没有向室外方向开启,其他层的防火门没有向首层方向开启。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问题3.防火门装有止门嚣.有的使用插销.有的使用磁铁式门吸
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即。防火门(常开防火门除外)不允许有止门器。使用磁铁式门吸,防火门就不能自行关闭;使用插销。防火门就不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问题4.共用楼梯问的楼梯在首层.没有与地下层使用防火门分开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的标志。原来的条款使用“不宜”。在2001年版中改为“不应”,作为强制性的条文必须执行。
问题5.防火誊帘旁边的平开防火门被取消或用锁锁住
过去的防火卷帘一旦下落后。就不能用于疏散。增设平开防火门。保证了从两侧均可逃生、疏散。这是吸取新疆克拉玛依火灾教训所做出的一条规定。
问题6.水泵房防火门被加开一个百叶窗.泵房为蕾通门、泵房有开向其它部位的蕾通窗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1.5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高层建筑内消防水泵房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为1.2小时。泵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泵房若有开向其它部位的窗。其窗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此类做法在建筑改造时出现较多,原想改善水泵房的空气对流、通风,但是,显然违反了规范要求。
问题7.写字楼、商业或餐饮部分超过60m2的房间只有一个门;地下宣的部分房间超过50m2只有一个门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m。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O.9米;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地下室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因此。地上超过60rn2的房间、地下超过50m2的房间都要设置两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