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上级局、公司的有关防火制度。
2. 对易燃材料和危险、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按规定保管、发放,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对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 对自己保管的库房所存放的物资负责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4. 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
5. 仓库保管员兼职仓库的防火工作,对本库房的安全防火负全面责任。
6. 库房内不准做办公室,休息室,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电炉子做饭、取暖、烧水等,严禁使用碘钨灯。
项目经理: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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