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 3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的防火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 4 )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现场值班领导处理。
( 5 )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暑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6 )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工地值班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后,再报告工地值班负责人处理。
( 7 )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 8 )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 “ 三工制 ” (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和周一安全活动。
( 9 )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 10)做好本班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 11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