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 对该工队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
( 2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 , 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 , 向各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 , 履行签字手续 , 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 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
( 3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 ,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 , 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 , 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 ,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 并监督其认真执行 , 做到不违章指挥 .
( 4 )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 ,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 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 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 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 , 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 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 ( 6 )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 , 立即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