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干部职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到位的。
(二)上级森林防火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的。
(三)工作失职、处置不当或保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损失的。
(四)不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造成损失的。
(五)护林防火队伍组织不健全,扑火队伍没按要求组建或人员不到位的。
(六)发生森林火灾不报或虚报的。
(七)发生森林火灾,管护人员30分钟内、站长1小时内未到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