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地消防安全的管理,规范灭火器的购置、维修、使用、赔偿工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各部室如需购置灭火器,由部室安全员写出书面请示(购置原因、数量、型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
二、各部室灭火器的检修工作,每月由部室安全员统计。统计根据灭火器的检修期限,每月1日前报基地办公室(数量、型号)。
三、各部室安全员对基地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统计。
四、灭火器的赔偿规定,因救助非本部室火灾而使用灭火器,或本部室职工无故损坏的,除根据情况按价格赔偿外,加收30%的手续费。
五、以上规定各部室要认真执行,此项工作纳入基地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