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保证公司内危险部位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主题内容
规定了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动火作业流程和基本安全要求。
3 范围
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2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由负责该项目的公司责任部门负责)。
4 定义
4.1禁火区:
4.1.1一级禁火区:涂装车间所有区域、油库、油漆库、气体库、气站、物料仓库、临时危险品库、各厂房临时堆放油品和易燃易爆品处、配电房、空压房。
4.1.2二级禁火区:各办公室、各厂房高空(离地2M以上)作业区。
4.2禁火区内及其周围10m范围内禁止电焊、气割、打磨等动火作业。
5 控制方法
5.1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要在禁火区实施动火的,必须首先通知公司消防专干,开具《动火作业工作票》(见附件2),并按《禁火区动火作业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作业。
5.2 《动火作业工作票》审批流程:
5.2.1 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审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核→消防专干审核
→安全委员会执行主任审批
5.2.2 二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审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核→消防专干审批
5.3消防专干在审核动火作业票时,必须将危险源和采取的措施,分析透彻,考虑充分,书写清楚,并确定工作时间。
5.4消防专干对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指导、监督、检查、处理的职权。
5.5 动火作业前,消防专干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5.1 原则上固定动火作业人员。
5.5.2 动火作业前,进行KYK活动,并对前期所发事故进行通报学习。
5.6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组织者、动火作业者、看火人)必须时刻在作业现场;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5.7 做好初期防火准备工作后进行动火作业:
5.7.1 将动火作业10m范围内的危险品、易燃物清除掉。
5.7.2 在动火现场准备好灭火器、防火隔板;拉好消防水带,并将地面淋湿,做好初期灭火准备。
5.7.3 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时,将火花飞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做好防护工作。
5.7.4 动火作业后,要确认将现场的余烬完全清除后再离开作业现场。
5.8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安全管理奖惩办法》,予以20--100分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责任并给予100分-3000分处罚,并退回人力资源本部。
6 工作记录
《动火作业工作票》公司消防专干保存,
保存期1年。
7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XXXX有限公司XXX编制,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