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和学校相关的条例和规定,并监督落实。
二、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
1、坚持每日下片检查、每周联查制度,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定期组织实施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汇总、上报,下达整改通知书,编码备案并及时复查,监督落实整改。
三、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各单位建立防火机构,对特种岗位人员和业余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消防技能培训。
1、根据季节不同,分别制定防火工作方案、专项治理方案等并监督落实。
2、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同时对校内的各级防火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3、制定专项消防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实施演练。
四、 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利用教学、讲座、报告、网络、广播、图片、音像、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普及教育,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种规模的消防演习和逃生训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1、作好全年度的消防安全宣教工作,计划每年要对师生进行10次以上的防火安全专题教育讲座。
2、在11.9、4.17、3.7等防火宣传日中要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宣传活动,同时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3、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专项消防演习和逃生训练。
五、 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并建立专项档案,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定《安全防火责任状》。
1、建立健全各单位的防火档案并随时更新内容。
2、制定黑龙江大学各类防火工作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3、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校内各单位签定《安全防火责任状》,并针对各单位的履行情况随时向学校安全委员会提供奖惩建议。
4、定期督促学校召开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并为会议提供相关材料,并对会议决议进行督促和落实。
六、 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配备、检查、管理与维修,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七、 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项目的防火审批手续进行安全审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处罚,责令整改,并参加验收。
八、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机关对重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参与处理。
1、组织进行初期火灾的扑救,解救被困人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2、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 完成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参加上级消防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等活动,并将会议内容向处长进行汇报。
十、 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消防部门水车备警,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十一、做好消防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将工作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
十二、 定期出台消防安全简报。
十三、 完成处内交办的各类突发事故的执勤工作,以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职责:
1、主持防火科的日常工作;负责防火科的队伍建设,安排检查本科人员的工作情况。
2、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定防火工作方案、预案;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3、负责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防火、安全措施进行安全审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处罚,责令整改,并参加验收。
4、作好全年度的消防安全宣教工作,计划每年要对师生进行10次以上的防火安全专题教育讲座,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定期进行专项消防演习和逃生训练,同时完成安全教育课授课任务。
5、协助各单位建立防火机构,对特种岗位人员和业余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消防技能培训。
6、组织进行不间断的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直至整改完毕。
7、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建立专项档案,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定《安全防火责任状》。
8、承担学校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准备工作,定期督促学校召开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并为会议提供相关材料,并对会议决议进行督促和落实。
9、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配备、检查、管理与维修,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10、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对火险隐患处理意见的审查和报批,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机关对重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参与处理。
11、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协调与消防部门的各项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参加上级消防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等活动,并将会议内容传达落实。
13、做好消防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14、完成校园110值班和各项工作的值勤任务。
15、完成处内交办的各类突发事故的执勤工作,以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办公室的工作,与校内其他单位搞好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