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学油处理值班员及设备专责人对本岗位的安全防火负直接责任。
2. 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值班员、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 对油处理室、色谱室及现场要求每天巡视一次(有油处理工作时每天至少三次),做到上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做好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处理。
4.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精心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卫生清洁。
5. 检修车间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6. 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它易燃品和堆放杂物,不准搭设临时建筑。
7. 油处理设备系统等应保持清洁、严密不漏,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立即处理。严禁使漏油渗透至蒸汽管、阀门保温层内,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清理现场油污。
8. 油系统检修工作过程中,严禁随意动火,废油破布应妥善处理。油系统需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标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做好隔离、清理、吹扫、遮挡等安全防火措施,自备好专用灭火器。
9. 油系统检修工作结束,应清理现场周围残留火种、破布、场地积油等,值班员与检修工作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检查管道各连接法兰及系统、压力温度测点和现场环境,应达到防火要求后,方可投入油系统。
1. 油处理区周围必须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禁止电瓶车进入油区,机动车进入时应加装防火罩。
2. 油罐区应保证排水系统正常完备。排放的污油水应净化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到下水道。
3. 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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